近期,海关频频通报危险品瞒报夹藏案件。据海关发布最新消息,近日,宁波海关再截获1批次伪瞒报烟花爆竹出口集装箱23.78吨。已经装进集装箱货柜,准备装船出运。
宁波海关所属梅山海关在对某公司以市场采购方式申报出口的一批品名为钥匙链、锁芯、哑铃、化纤编织袋等货物进行人工查验时发现,该箱除门口处放置部分玻璃瓶、玻璃壶以作伪装外,箱内均为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共计约23.78吨
海关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运输、储存都有严格的规定,以伪报、夹藏的方式违规出口,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这些藏身普通集装箱里的烟花爆竹在高温下就像一颗“不定时炸弹”,存在巨大安全隐患。非法出口烟花爆竹行为一旦查获,涉事企业不仅面临经济损失,严重者更将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牵连货代和报关企业。
对于货物伪报、瞒报、误报等行为,各大船公司均有通知及强调收取罚款,尤其是危险货物的伪报瞒报。上月底,海关总署召开了口岸危险品综合治理百日专项行动部署动员会,强调坚决遏制伪瞒报违法行为。
特别提醒!!!
▪ 对于订舱时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但货物到目的港前后再主动申报并要求更改品名的情况,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船公司将收取违约金3000美元/箱,危险品收取违约金15,000美元/箱;
▪ 对于由船公司检查发现瞒报、漏报或错报品名而需强制更改品名的情况,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收取违约金6000美元/箱,危险品收取违约金30,000美元/箱。
注意 :
1. 有特殊申报要求的非危货物,包含但不仅限于有特殊装载要求的货物、非危化工品以及电池等货物。
2. 此项收费适用于自中国大陆任何港出运至所有目的港的出口货物。
3. 在客户未付清此项费用之前,船公司有权扣货并拒绝更改品名的要求。
海关海事严查,船公司重罚之下,但是,全国各地口岸危险品瞒报漏报进出口的事例却依旧层出不穷,可见还是有很多货主货代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再次呼吁广大发货人:在订舱时请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确保海关预配舱单、报关单和提单信息一致,不得瞒报、漏报,避免错报,以免产生违约金,承担刑事责任等。货主、货代、报关行等相关企业都会受到牵连,可谓是害人害己之举!转发周知~